近日,赣榆区召开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政策,并对做好全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综合评价工作是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评选表彰的基础性工作,是人选资格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需要各参评单位深化认识,高度重视。要严密组织,扎实完成综合评价工作的各项安排。要本着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谁评价、谁负责”原则,按照评价程序和评价标准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评级合理、结果公正。要加强领导,切实提高综合评价工作的质量水平。各参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全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