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灌南县工商联按照全国工商联和省工商联的要求召开主席、副主席、基层商会、行业商会会长、秘书长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发〔201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会议集中学习了《意见》、江苏民政厅的《关于省政府授权省工商联作为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江苏省工商联《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府授权省工商联作为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灌南县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德义主持会议。
李书记在会议上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针对性。《意见》的制定和颁发,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工商联历史上,继1991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之后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是第一次由党中央、国务院共同颁发的关于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文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理论观点、政策举措和制度安排,既有统战理论创新又有工作实践提炼,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可操作性,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工商联事业发展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最后,李书记对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工商联干部要提高认识、把握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推动工商联的科学发展,激发工商联组织的活力,增强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工商联组织的影响力。要结合《意见》的贯彻实施,使工商联工作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环境和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服务水平,推动非公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非公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为促
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参会人员对贯彻实施《意见》提出了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