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商定,市工商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建立正常的会晤机制,定期就如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服务沿海开发,建立服务机制,提供法律服务。市中级法院将认真研究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何发挥工商联作用,开展诉前调解,从源头化解企业的矛盾,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与工商联进一步开展合作,共同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机制。工商联也将进一步发挥参政议政职能,积极推荐企业家监督员,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加强。
近年来,市工商联通过与法院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会晤机制,建立健全3个渠道为企业维权提供更便捷有效服务。一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商事审判中共同做好涉企案件调解工作的意见》,就成立调解中心、选拔和培训调解员等问题达成合作意见;二是与法制办、仲裁委成立的法律服务中心,无偿提供法律咨询400人次以上,出具仲裁法律意见书达七十余起;三是与市国地税成立的市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定期开展相关政策法规解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