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全国工商联、省工商联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经会商,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和市工商联(总商会)决定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通知》对教育实践活动作出了总体安排:一是成立由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和市工商联(总商会)相关领导和处室同志组成的指导小组和办公室。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关会议,就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赴各县区、各行业组织和有关企业走访调研,征求对开展好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导他们开展好本地、本系统和本企业的诚信教育实践活动。三是组织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赴清华大学、海尔集团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非公经济人士自身素质。四是组织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诚信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邀请专家学者就诚信文化作专题讲解。
《通知》强调,必须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主体作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挖掘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必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基层商会的主阵地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类行业组织和基层商会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方法和载体,引导广大企业会员主动参与到诚信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不断使活动“接地气”、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