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落实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推选第二届省“诚信之星”、“诚信标兵”的文件要求,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消费者协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联合在全市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组织开展首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
本次推选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引导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培养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道德情操,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凡在连云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符合下列标准、条件或在其中某一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从业满3年以上的负责人或个体经营者均可参加推选活动。
申报推选阶段将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选的办法,在征求公安、税务、人社、环保、金融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好中选优。市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县(区)活动组委会推选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首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人选,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连云港市“十大诚信标兵”由网络投票产生,市活动组委会在“连云港民营企业网”上集中展示“百名诚信之星”情况,组织公众采取网络的方式投票。届时,公众可登录“连云港民营企业网”进行网络投票,参与推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