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从今年开始,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扩大范围,即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获悉,目前我市国税部门已经通过各种税宣平台为纳税人解读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并利用QQ群平台等方式进行针对性辅导。
市国税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本次税收优惠有两个突出亮点。“一是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征税政策,不必先申请批准,在年度中间自行享受优惠征税;二是将以往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小微企业纳入其中,所有小微企业均可享受优惠征税政策。”
新的政策规定,从今年1月1日算起,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预缴时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企业的年度申报情况,帮助小微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小微企业在文件发布之前,已预缴2014年所得税而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可以在以后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对于该优惠政策的出台,市国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表明国家在进一步给予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增加了就业岗位,改善了民生,更多地惠及了百姓福祉。
由于新政刚出台不久,我市不少小微企业还不熟悉情况。为了及时贯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新政策,市国税部门通过各种税宣平台为纳税人解读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将新的优惠政策向企业宣传辅导。同时利用QQ群平台等方式,进行延伸性宣传、针对性辅导。
值得提醒的是,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其中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