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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连云港实施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据了解,“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实现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为尽量减少改革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与“三证合一”对企业提出过渡期的要求不同,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规定换照期限;对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主动要求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