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顺利入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2016年连云港市首批申报高新顺利通过企业之一。
东方国际集装箱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在2016年专门成立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从准备资料到申报,近一年的时间,经过严格的测评、审批程序,最终通过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国家复审、公示等严格程序认定。
取得这一殊荣,标志着东方国际集装箱研发创新工作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肯定与认可,成功迈入国家高新技术行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