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纪委国家预防腐败局召开的:“全国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座谈会”历时三天时间(4月17日—19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同志,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中央统战部五局调研处处长胡林辉同志,驻工商总局纪检组副局级专员兼二室主任张力群同志,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副局级巡视员韦犁同志,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副部长白莲湘同志,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正局级)古越仁同志,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李洋同志,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一处处长欧阳柏青同志,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一处副处长马崭同志,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挂职干部、中国移动广东清远公司纪委书记朱怀奇同志;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全国二十个省、市、自治区纪委领导同志和六个企业的领导同志;六个企业是北京联东投资集团董事长刘振东同志,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总裁办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王众同志,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胡波同志,北京叶氏企业集团副总裁、叶青大厦党委副书记于峰同志,浙江富春江通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培元同志,阿里巴巴集团党委书记、集团秘书长邵晓峰同志,同科投资集团党委书记张名丽同志。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的干部,广东省纪委干部,共有7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修改了《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试点工作方案》和《非公有制企业诚信行动倡议书》。
会上,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见:
1、深刻认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2007年,中央将协调指导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社会领域的防治腐败工作,明确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一项重要职责。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中央专门召开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解决下三个方面的认识问题:
(1)做好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是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共有非公企业约870万个,占企业总额的78%,个体工商户约3500万户。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和在CDP中的比重均超过全国的50%,浙江、福建、辽宁和江苏非公经济CDP总量均超过60%。非公企业出口贸易和新增就业均超过60%。
(2)做好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要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腐败问题和违法违规现象较为严重。一是,通过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向掌握行政审批权、资源分配权、经济管理权的公职人员行贿,获取非法暴利的领导干部提供各种好处等。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许多都涉及到非公企业的行贿问题。二是,近年来企业间商业贿赂案件居高不下。2005年至2011年,7年间,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4000余件,涉及金额250.7亿元。仅2011年,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4800余件,涉案金额42.8亿元,其中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的案件10542件,涉案11630人,涉及公务人员3024人,比2010年上升1.9%。三是,侵占、偷税漏税、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等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防治腐败工作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够,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等。
(3)做好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需要。《公约》要求缔约国将私营部门内的贿赂和侵吞财产规定为犯罪,并对如何防止涉及私营部门的腐败作了明确规定。作为缔约国,我们应该深入理解和把握《公约》的这些规定,履行好自身义务,在全社会营造拒腐防贪的良好风尚,为我国接受《公约》履行审议工作做好准备。
2、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的工作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工作:
(1)切实加强廉洁的诚信、守法的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先进典型,展现其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精神风貌。
(2)切实将防治腐败工作引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通过加强企业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建设、推行企业民主管理、推进厂务公开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探索实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管理制衡机制和职工民主监督机制的作用,减少和防止企业失信失廉行为的发生。
(3)切实突出惩治和预防两手功能,引导企业行业自律。纪检监察和工商、税务、公安、检察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使非公经济领域腐败案件及时得到揭露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改革完善行规管理和引导的方式方法,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4)切实推进非公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的改善。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创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改善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尤其是防治腐败风尚与环境的形成,企业自身尤为重要,必须共同推进。
3、讲几点意见。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和防治腐败工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要认真落实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坚决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相关工作,按照严格规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加强自律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分类指责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立足当前与长远规划相结合,周密部署、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3)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要加强调整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措施,走出有自身特色的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和防治腐败的路子。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的工作合力。
(4)启动非公企业廉洁守信行动倡议。从正面引导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企业或相关行业自主启动非公企业廉洁守信行动倡议,建立非公企业廉洁守信行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