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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投入645亿元助力企业技改
信息来源:民企之窗-信息调研部 摘编 发布日期:2013-07-03 浏览次数:   字号:【

    经过近半年的酝酿,我市正式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今年,我市将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64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投资60%。2013年至2015年,每年滚动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项,其中市财政安排技改专项资金1亿元,力争2015年达到1.5亿元以上。

    据了解,此次技术改造实施的项目是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四新”技改项目,重点围绕石化、冶金、硅加工、机械制造、船舶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力求将淘汰落后和改造提升有机结合,在工业领域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快速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同时,《意见》指出要加速推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企业、央企和我市中小企业兼并重组并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突出产业布局优化,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协同改造,促进工业布局向产业配套、产业链延伸、专业化协作、要素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重点实施一批研发中心、物流中心、财务中心、营销中心等企业功能型平台和面向区域服务的科技、研发、检测、物流等实体性平台技改项目,促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和公共设施共享,提升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服务业融合发展能力。通过渐进滚动式投入,推进“专精特新”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改造提升,成长壮大。

    工业企业技改关键是财政资金支持。根据《意见》,今年,全市安排财政扶持技改专项资金1亿元,其中市级技改专项资金3000万元,四县和市开发区各1000万元,新浦、海州、连云、徐圩新区各500万元。今后每年技改扶持资金总量增幅与当年财政收入增幅相适应,力争到2015年达到1.5亿元以上。

    根据《意见》,这些资金将主要用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提升。《意见》规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项目,在合理工期内竣工投产,生产性设备投资在600万元以上,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0%以上,按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给予奖励,最高限额150万元;对传统产业技改项目,在合理工期内竣工投产,生产性设备投资在600万元以上,其中化工行业项目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0%以上,按生产性设备投资的5%给予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此外,该项资金还支持相关的技术平台建设,重点扶持面向区域服务的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公共服务平台技改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

    为了推动工业企业技改,《意见》还在税收等政策上提出了一系列的奖励措施。《意见》规定:以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为重点,以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企业实际总体税负不低于全市工业平均税负为基本条件,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第二年,按企业实际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上年基数部分一次性给予奖励,每新增100万元税收奖励10万元,最高限额5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再投入。对上年度企业实施5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且生产性设备投资占60%以上,项目竣工投产后,当年实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亩均实缴税金(以土地实际使用面积为准)进行排名,对全市前10名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第1名、第2~3名、第4~10名企业的经营团队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兑付。经市确认的重点技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市、县区权限范围内的予以全免。  (网编:孙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