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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鹏新材料公司荣获连云港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民企之窗-中鹏新材 发布日期:2013-07-23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连创发【2013】1号《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的决定》,全市共评选出20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95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鹏新材料公司荣获连云港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小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及各企业单位组成,制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从遵守劳动法规、民主建设、员工培育、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企业文化建设几个方面进行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信奉“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执行各项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用工行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保护、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并通过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管理文化来提高全员素质,增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信任,从多方面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网编:孙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