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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民营经济 全力推动转型跨越
信息来源:民企之窗-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14-08-05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10日,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在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民营经济一直是推动经济有力增长的最关键因素。可以说,一个地方的创业环境是否宽松,就看这里的民营经济是否活跃。我市自2004年以来,加大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历经多年的探索实践,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市最具潜力和后劲的经济增长点。但是与周边地区相比,我市的民营经济发展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仍有较多的潜力和活力尚未释放。《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打破束缚,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公共服务,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打破“玻璃门”和“弹簧门” 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关键词:非禁即入 创新注册 简化审批

  【起草者解读】市经信委:近年来,国家和省内其他地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可以说,全国上下都在掀起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热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大门已经打开了。而我市在2004年出台过一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根据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亟须修订原意见或是出台新的民营发展意见。同时,根据我市民营经济企业反映,有些门看似打开了,可实际看得见、进不去,成为“玻璃门”;有些门费了很大劲迈进去,又很快被弹出来,成为“弹簧门”。针对这种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意见》强调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开投资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切实做到平等准入、放手发展,使民间资本真正享受平等待遇。

  很多民间资本和创业者在起步阶段实力较弱,面对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门槛无所适从。《意见》强调降低准入门槛,放开准入条件,帮助他们尽快进入、真正进入。比如在企业工商注册时,市场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的企业登记注册前置许可外,经营资格许可不再作为市场主体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工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均实行零收费制,允许未取得产权证的企业以规划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作为企业住所权属证明。再如简化审批程序,对不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内的,一律不得实施;对民间资本投资项目,除国家和省规定须由市级办理的核准、备案手续外,一律下放到县区办理。正是这些创新之变、务实之举,才能真正打破“玻璃门”、卸掉“弹簧门”,给予民间资本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待遇。

  【部门解读】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顾红芹:根据连云港工商局出台的工商登记制度先行改革方案,目前我市已简化的工商登记手续主要包括:放开企业注册资本限制,放宽企业名称核定限制,灵活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放宽企业住所登记限制等。目前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主要环节包括: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报或四证联办或直接提交材料到窗口办理———领取营业执照。因工商局实行独立审核制、当场发照制,只要材料齐全,形式规范,申请人可以当场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工商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内外资企业登记、户外广告登记。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广网上登记和四证联办,简化行政许可前置审批目录,逐步实施先证后照工作,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窗口工作效率。

   加大创新驱动和快速成长 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关键词:自主创新 载体建设 小微成长
 

  【起草者解读】市经信委:从我市的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来看,2013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909亿元,对GDP的贡献份额为51%,私营个体总户数为16.6万户,从以上这些数据来看,我市民营经济总体发展还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与周边城市相比,还是处于相对落后状态,部分发展指标明显滞后,全民创业和私营个体经济发展不充分。

  针对目前这种现状,《意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建立和发展自主品牌,争创驰名商标,对获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一律给予补助。加大各类科技园、创业园和创业辅导基地(孵化器)以及中小企业园等载体的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入园发展,支持国内外大院名校、科研机构、大企业、大集团和个人来连创办孵化器、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再如我市目前规模企业数偏少,“铺天盖地”不够多且“顶天立地”也不多,《意见》专门强调,促进小微企业进规模,从2014年起,每年选择不少于200家销售收入在500-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和服务对象,确保每年不少于80家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对列为培育和服务对象且进入规模的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

  【部门解读】市科技局高新处处长黄文传:目前,我市正在构建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监测体系,分行业选择30户重点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实行月分析季调研年考核,确保完成发展目标。组织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十百千”工程,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和培育,全面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推进高新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创业园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科技企业密集区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园、特色产业园和科技创业园融合发展,加快科技广场建设,建立健全研发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科技人才、企业孵化等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活跃创业氛围,激发创新活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快形成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的良好机制,促进项目、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加速汇聚,与我市企业发展和产业培育深度融合。

  打造优质服务环境和发展环境 营造扶商爱商氛围

  关键词:政务环境 舆论环境

  【起草者解读】 市经信委: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对民营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支持,尤其对我市这样一个民营经济还不够发达的地区,多服务、不干预,多支持、不责难,才是发展民营经济的“王道”。《意见》强调在全市机关进一步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岗位责任制,推动机关服务提质、效能提速,切实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意见》提出建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和分办、督办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涉企部门对企业投诉实行24小时回复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下一步将强化县区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同时密切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民营经济提供高效服务。

  光有优质的政务环境还不够,还要加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切实感受到被重视、被关心。《意见》鼓励宣传各级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市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报道各类优秀民营企业家创业历程,特别是对初始创业、“二次创业”和“凤还巢”的宣传。《意见》明确市委、市政府将每年评比表彰纳税、销售十强民企和“十大杰出民营企业家”,积极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经营者)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鼓励他们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在我市真正营造亲商、扶商、爱商的良好氛围。

  【县区解读】海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冰:出台的《意见》,对鼓励企业快速成长、促进小微企业进规模将产生积极作用,成为区域经济稳增长、调结构、转型升级快发展的新引擎。下一步海州区将从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一是与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格斯达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启动“微贷宝”计划。由区政府设立1000万元资金池,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按资金池额度的1:10比例放大,安排1亿元信贷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贷款。二是制定出台《海州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及实施方案》,与淮海工学院合作开发海州区科技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系统。三是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训、招聘服务平台建设,重点解决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问题,帮助中小企业缓解“技工荒”。

  强化集聚发展和人才支持 助推民营经济腾飞壮大

  关键词:服务体系 产业集聚 人才支持

  【起草者解读】市经信委:《意见》强化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强调尽快组建市、县(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好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园、工业集中区建设公益性的服务中心,联结区域内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行业组织等,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对获得星级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意见》明确给予相应的补助。

  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一定区域内的企业协作配套、集聚发展是一种方向和趋势,如何促进具有上下游分工的企业协作发展,延长区域产品链和产业链,《意见》强调引导民营企业向符合产业定位的园区集中,中小微企业围绕大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配套产业,提出2015年底形成5个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2020年形成10个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意见》积极鼓励形成专业化的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和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并给予一定的补助。

  企业固然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而企业家则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甚至影响到地方经济的活力。为此,《意见》注重加大对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加强民营企业高管人员培训,建立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管理机制,对通过省经信委培训、考核认证的职业经理人补贴学习费用的60%。并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开阔眼界,对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销会、订货会的展位费给予一定的补贴。

  【县区解读】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葛延波:东海县委、县政府将研究出台东海县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意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加大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扶持,加强地方性融资平台建设,积极营造适合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加快中小微企业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200家成长型企业规模培育,年内50家企业培育为规模企业。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园和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下半年还将建成17万平方米;入驻标准厂房企业55家。推进八大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成长之星培育计划,围绕水晶工艺品、光电等产业,积极招引相关企业入驻,不断壮大民营经济规模。

  【企业解读】天马网络董事长孙颖:当前许多民营企业的发展实质上还是靠民营企业家在拉动,没能做到靠人才推动。民营企业的高度,往往取决于企业家的高度。而企业能到达什么样的水平,决定于它有多少人才,人才培养体系是否健全,未来转型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近期,我们天马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积极与淮海工学院合作,校企联合办学,创办了天马电商学院,希望为连云港本地电商发展建立人才库,7月19日已经开了第一期培训班。通过学院培训,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人才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带动更多的人加入电商行业,为电商企业和传统企业转型输送更多专业化的人才。作为本地电商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企业,我们也希望在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能够帮助和带动我市电商企业共同发展。

  放宽财税扶持和金融支持 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关键词:专项资金 税收优惠 金融创新

  【起草者解读】市经信委:当前,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民营企业面临较多的困难和挑战,融资难是当前最为突出的困难。面对现实难题,《意见》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明确2014年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在以后年份纳入预算,并根据需要逐年递增,且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意见》也要求县区也要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配套资金,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同时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减征或免征。

  值得重点提出的是,对缓解当前的融资难题,《意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金融支持方式,允许企业以项目资产抵(质)押方式融资,支持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直接融资;金融部门确保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市经信委牵头扩大担保规模,每个县必须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国有担保公司1家,国有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贷款实行优惠费率,为民营企业担保比例不得低于70%。筹备设立连云港市中小企业低息统贷平台和中小企业过桥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部门解读】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科长张勇:下一步,全市金融部门将以这次《意见》的出台为契机,结合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10条缓解企业融资难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各类融资合理增长,通过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组织主题推进活动、开展信贷政策评估等方式,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和表外融资,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二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扩大民营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三是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清理企业融资不必要的环节,缩短融资链条,整治层层加价行为;五是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六是总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三农”等民生工程的能力。

  【企业解读】中鹏新材料董事长封其立:目前,公司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通过集中精锐力量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员工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持续经营取得运营收益,取得效益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