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要闻快递> 时政要闻
我市市区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信息来源:港城要闻-连网/记者 陈兵 实习生 岳清清 通讯员 朱刚 发布日期:2010-08-03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区失业人员的保障水平又提高了!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传来消息,为逐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从7月1日起,市区再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市区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由6月份的人均498元提高至7月份的537元,增幅为7.8%。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在失业后暂时解决日常生活问题,重新找到就业岗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按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后的缴费年限,按单位和个人实际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缴费满1年后,每满半年享受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目前,市区失业保险最低标准由原来的345元/月提高至390元/月,将失业保险待遇最高标准由原来的700元/月提高至790元/月。本次调整涉及失业人员824名,为此共计增发失业保险金3.9万元。调整后,市区的人均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由6月份的人均498元提高至7月份的537元,增幅为7.8%。

  据悉,近三年内市区已四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了,及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给广大失业人员提供了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