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文明办、经信委、信用办、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省文明委《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行动方案(2016-2020年)》(苏文明委〔2015〕12号),更好地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凡连云港市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从业3年以上的企业负责人或个体经营者均可参加推选。已当选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以及省市“十大诚信标兵”的,不再参与推选;往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可以参与本届“十大诚信标兵”推选。凡有违法乱纪、侵犯职工权益、严重失信记录的,均不得推选。积极参与省、市信用管理示范创建的,可优先推选。
二、推选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法诚信,具有良好道德素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群众中享有较好口碑,且在以下几方面事迹突出:
(1)依法生产经营,按章纳税,没有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严格履行合同和约定,坚持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2)坚持质量第一、顾客至上,严把质量、价格、服务关,做到货真价实,明码标价,没有假冒伪劣、偷工减料、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等情况发生,广告宣传信息真实、准确,不误导消费者,敢于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3)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无劳资纠纷,无劳动争议案件;
(4)重视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和诚信文化建设,自觉带领全体员工践诺守信。
三、组织机构
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用办、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消保委、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主办。成立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负责推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设区市成立相应的推选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负责本地推选工作。
四、推选程序
(1)宣传发动(9月)。市活动组委会下发推选活动《通知》,同时开展往届诚信之星集中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推选工作。各县区活动组委会要组织本地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多种途径扩大推选活动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中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选。
(2)择优推荐(9—10月)。各县区活动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地候选人集中推荐。9月底前,将推选工作情况报告及《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推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推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区推荐和其他组织、个人推荐的候选人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信用审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调整和补充,最终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10月底前各县区要将初选人的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另附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200字简要事迹材料)、荣誉复印件和1寸蓝底免冠照片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稿。地址:解放东路248号五金机电城一号204室,电子邮箱:lyggsxh@163.com,电话:85519765,85010598。
(3)公布结果(11—12月)。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县区活动组委会推选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产生本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建议名单。市活动组委会根据公示及评审投票结果,研究确定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名单,印发推选结果通知,适时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选“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是群众性的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对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区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推选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市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细化活动方案,把握工作节奏,有力有序推进。要广泛动员发动,引导企业经营者对照标准积极申报,同时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荐身边的诚信之星,选树心中的诚信榜样。要严格按照推选标准认真遴选,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真实,群众认可度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各地要积极做好往届诚信之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引导他们珍惜荣誉、当好表率。要把推选工作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把工作重心放在“三新一高”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上,通过推选活动,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决策部署得以落实。
(3)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深入发掘、宣传诚信典型的感人故事和高尚精神上,放在营造学习、宣传、争当诚信典型的浓厚氛围上,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传播诚信理念,生动讲述诚信故事,进一步放大诚信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诚信做服务,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附件:1、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推荐表
2、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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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连云港市工商业联合会
连云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连云港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