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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双爱双评”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公告栏-信息调研部 发布日期:2011-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连联发[2011]23

                 


 

关于在全市开展

“双爱双评”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工商联:

2005年以来,市总工会、市工商联联合开展了六届“双爱双评”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此项活动在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民营企业职工展现聪明才智、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民营企业尊重和关爱职工、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职工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热爱企业优秀员工”和“双爱双评先进企业”的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全市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全市热爱企业优秀员工”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工商联牵头推荐,经与当地总工会协商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市工商联。“全市双爱双评先进企业”推荐工作由各县区总工会牵头推荐,经与当地工商联协商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后报市总工会。优秀个人和先进企业须在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中产生。上报名单经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审查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公示名单无异议或经调查确定无问题后,予以命名表彰。2005-2010年期间已受此表彰的企业和个人不再重复推荐(名单电子版另发)。

二、推荐名额

“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热爱企业优秀员工”每县各2名,每区各1名;“优秀员工”应是被推荐为“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所在企业的生产、研发岗位的一线职工。“双爱双评先进企业”每县各2,每区各1家。

三、申报时间

请各县区总工会、工商联于91日前分别将推荐表报市总工会组织部、市工商联信息调研部(文本打印盖章1份和电子版)。

四、活动要求

各县区总工会、工商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优势,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市总工会组织部联系人:周跃峰

联系电话: 85400643  邮箱: Lygghzzb@163.com

市工商联信息调研部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 85825676  邮箱:0518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