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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公告栏-经济联络部 发布日期:2012-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苏联发〔2012〕27号
各省辖市工商联:
2012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申报及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1、科技进步奖
2、科技创新企业家奖
二、申报及推荐要求
1、科技进步奖
(1)奖励特定技术项目,要求项目实施技术有重大创新,对行业技术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2)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民营企业;
(3)项目的整体技术经过2年以上大规模应用(2010年2月28日前应用)。
2、科技创新企业家奖
(1)奖励具有突出的创业精神、前瞻的战略思维、带领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民营企业负责人;
(2)企业注册5年以上,2011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三、申报及推荐方式
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采取限额推荐方式,我省推荐科技进步奖指标有12个,科技创新企业家奖指标有3个。请省辖市工商联根据各奖项的申报及推荐要求,推荐本辖区内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1-2个,推荐科技创新企业家奖1个。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其中一个奖项。
申报企业按照奖项登录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填写,科技进步奖登录kjj.acfic.org.cn,科技创新企业家奖登录qyj.acfic.org.cn,登录时间:2012年4月1日-5月31日。
省工商联对网上提交的申报项目(人选)进行评审,并经主席常务会议审议,确定我省向全国工商联的推荐项目(人选)。
四、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指: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其中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套(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所提交的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申报书是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企业填写应当客观、真实,要重点突出科技创新内容。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寄送至省工商联,逾期不予受理。
六、形式审查要求
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项目予以淘汰,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补正。
1、申报材料中如涉及以下情况之一为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项目整体技术截至2012年2月28日应用不满2年;
(2)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未提交有关部门审批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建筑材料等,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并须提供相应电子版批准文件。
(3)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不一致;
(4)项目经济效益没有加盖企业财务章;
(5)完成人未签名;
(6)完成单位未加盖公章;
(7)推荐单位(省级工商联)未填写推荐意见或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中如涉及以下情况之一为科技创新企业家奖形式审查不合格:
(1)企业注册时间未满5年,上年度营业收入未超过5亿元;
(2)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不一致;
(3)推荐企业家未签名;
(4)企业家所在企业未加盖公章;
(5)未提供上年度加盖企业财务章的企业财务报表;
(6)推荐单位(省级工商联)未填写推荐意见或加盖公章。
七、其它说明
1、项目一经申报,视为其同意公开项目细节,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与全国工商联无关;
2、评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江苏省工商联经济处
联系人: 徐卫云  联系电话: 025-83236729
 
连云港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
联系人: 茆晨  联系电话: 0518-85826287
地    址:新浦区解放中路139号 
邮    编:222003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