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2005年推出“非公经济36条”,鼓励民企发展。但去年为应对金融危机所执行的4万亿投资计划却让民资没有享受到多大好处,受惠的往往是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整体企稳复苏的大背景下,中央认识到靠一条腿走路的战略势必会产生严重跛腿问题,而让民营经济重新崛起可能会成为未来几年内的战略选择。
13日国务院推出的“新36条”诠释了这一变化。其中指出,要规范设置各行业的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不得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此次的“新36条”,鼓励民资以独资、控股、参股、合作或参与国企改制的方式,进入六大经济领域,包括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商贸物流、国防科技等上百个行业。当中较引人注意的是,中央允许民资进入部分较为敏感的行业,如石油天然气、铁路、核电站等;而在金融方面,国务院强调,会支持民资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以及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事实上,在“新36条”之前,中央已经对央企业务发出从非主业退出的决定,这一方面说明中央希望央企能够专注于本身的主营业务而做强,但同时也是在为民资进入“让路”。虽然“新36条”会受到诸多利益集团的重重阻挠,也可暂且不论此政策实现的可能性有多大,但起码表明了中央在对待民资态度上的重大转变。
亟待打破垄断
不过,新36条不能称之为“新政”,因为这些内容早在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中早就说得明明白白了,但与“非公36条”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却至今尚未出台。尤其是2006年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电信、能源等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
截至2008年,中国私营控股投资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占13.6%,金融业占9.6%,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7.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7.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6.6%。而在石油、电信、铁路等垄断性行业中,难以看到民间资本的踪迹。
在我们看来,民间投资能否真正启动,关键在于国内能否真正打破垄断。近年来的事实证明,不管政策怎样写,但当民间资本实际一旦触及到垄断行业中的既得利益集团时,就会碰到巨大的“隐形壁垒”,口头支持民营资本,事实上处处设卡的现象并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