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一是产业主体鲜明。全市已经形成了以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二是产业增值较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同比增长均在20%以上,预计能够突破1500亿元。三是企业主体作用日益突出。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75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79家企业,其中85%以上是民营企业。四是科技创新资源加速汇聚。与中关村、南京市以及8所高校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6个,签约合作项目100多项。发展校企联盟近700家,2个团队入选省创新团队,占苏北五市一半。荣获第十五届中国专利金奖的全省仅有我市恒瑞医药、康缘药业两家民营企业。
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需研究解决: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意识还不够强,规划引领作用还不够突出;二是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不够明显,上下游配套能力欠缺,整体规模不够大,产值仅占全省2.5%。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仅占全省总数的1.2%;三是产业开放度不高,多为本土企业,产业招商效果不明显;四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还不够优良,政策落地还不够有力,还存在科研投入不足、高端人才匮乏、交通十分滞后等诸多制约因素。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期待和要求,切实将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我市发展动力和活力的支撑,努力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能够走在全省的前列,为此建议:
一、强化战略意识,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
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把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增长点,在全市兴起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新高潮。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地方、一个城市极具影响力的品牌,已经成为我市建设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极具战略性的支撑,已经成为我市加快沿海开发、推进跨越发展、实现后发先至的必然选择。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各相关目标考核中进一步突出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进一步优化产业规划,进一步拉长补齐产业链,进一步突出“以工兴港、以港兴市、以市带农”的战略选择,全力打造具有“港”城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强力推进国家高新区创建,加快新医药、硅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和省级科技产业园建设。大力组织实施“双千双百”工程,确保新医药等七大产业2015年销售全部突破千亿元。
二、突出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平台助推作用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人才为根本,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基地,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加大对公共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以政府为主导,集聚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创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以骨干企业为核心,联合上下游配套企业,大力推进组建产业联盟。加快科技创业城、新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等核心载体建设。本着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分类培育的原则,在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进一步突出已有75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主体骨干作用,进一步突出已有279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活力源泉作用。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不断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贡献份额。力求2014年新建企业研发机构40个,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40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300个。
三、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服务关键作用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掀投身连云港、建设连云港、奉献连云港新热潮,努力争创全省发展软环境最优城市,打造东部沿海地区投资洼地。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试点的机遇,争取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扶持和倾斜。加快推进科技银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建设,加快引进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进一步推进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确保连云港在“高铁时代”不落伍、不掉队。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各类人才政策,在资金落实上要更加靠谱,在住房安排上要更加舒心,在子女上学上要更加顺心。进一步加大科技发展引导资金的实际投入,力求科技投入占财政收入比逐年提高,确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优化招商选资工作,努力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在外来投资项目中的比重,不断扩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开放度和涉及领域。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学习借鉴周边城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探索实行“虚拟土地证”制度和企业登记年审“四证合一”办法,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更好地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更好地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