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开发区,包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服务外包基地,是知识产权密集型区域,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区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是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国家创新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
一、成立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
国家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提高区域的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努力为开发区营造了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连云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组长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开发区经发局局长、开发区工商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开发区经发局分管副局长、开发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开发区党群部副部长、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开发区监察局副局长、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海关开发区办事处主任、连云港检验检疫局开发区办事处主任、连云港质监局城区分局副局长、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镇长担任。
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保知办),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承担日常工作,开发区经发局局长兼任保知办主任。
二、制定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开发区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和对外开放窗口形象。经研究决定出台了《连云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以舆论宣传为先导,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行为为重点,强化服务为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在开发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通过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达到了以下主要目标:
1、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2、增强政府部门应对知识产权争端与纠纷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争端与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信誉和满意度。
3、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提高年度结案率和案件移交率,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
4、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案件,有效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恶意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
5、坚持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结合”原则,逐步完善功能完备、运转灵敏、覆盖全社会的保护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一)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保护专利权专项整治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进一步提高专利行政保护能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打击食品、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专利侵权、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摸底清查基础上,对带有专利标记的产品进行检索确认,依法查处假冒、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
开展商品批发市场与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开发区国际展览中心的区位优势,对各种形式的展览交易会进行知识产权监管,建立专利信息查询系统,及时查询会展活动中专利的法律有效性。
开展打击专利诈骗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和宣传活动。组织对开发区有关领域和环节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舆论宣传的社会效果。
利用市知识产权局已建的“七国两组织专利数据库”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为企业搭建起具有一定开放性、适用于多种专利查询的检索平台,及时向社会提供国内外专利信息和专利权预警服务,为企业提供国内外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等信息,帮助企业突破国内外壁垒,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2、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
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案件,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商标违法案件,侵犯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件,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
全面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即集中查处食品、药品、营养品等商品商标案件,重点检查食品零售、批发市场、超市、药店和大中型商场销售情况,严厉打击销售中的商标侵权行为;集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结合著名商标再认定,组织以保护驰(著)名商标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整治小商品批发市场以及集贸市场内非法买卖商标标识的行为。
以查处食品、服装、鞋帽等商品商标使用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结合节日市场检查,查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超市中食品、服装、鞋帽等日用消费品商标使用行为;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集中检查专卖店、商场专卖柜、宾馆饭店商品部的商标使用情况。
以打击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为抓手,全方位保护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树立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各单位摸清开发区内外资企业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特别要认真研究定牌加工过程中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情况,严厉打击对其商标的侵权行为。
3、保护著作权专项整治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积极配合连云区文教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其他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重点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上侵犯著作权等行为。
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领域,切实抓好书报刊、光盘及音像制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工作。强化印刷业、复印打字业的管理,切断侵权盗版制品印刷源头。
依法查处出版物交易过程中的侵权盗版行为,切实加强出版物交易市场的整治和日常监管。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店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摊点和游商小贩。
开展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图书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商店等出版物市场销售盗版教材教辅的违法行为。要会同工商、文教等部门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的不法者,以及各类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中的不规范行为,坚决清除中小学校不规范的图书代办点、校园周边书店(书摊)以及校办印刷单位。
会同工商、通信等部门依法打击网络“私服”、“外挂”等侵权行为,切实加强对软件预装领域和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管,清查从事“私服”、“外挂”行为的网站及销售“私服”、“外挂”客户端程序光盘、游戏充值卡的网点。
会同财政、办公室等部门加快推进开发区管委会和朝阳镇、中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
借鉴“沪宁沿线音像管理示范区建设”工程经验,加强音像制品市场的整治,推行 “本店无盗版”公开承诺制,确保开发区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4、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开发区海关办事处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
针对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特点和区域分布规律,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风险分析技术,实现海关间信息共享,加强风险布控等措施,在保证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的同时,提高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效率。
提高行邮渠道关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技能,打击行邮渠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根据我国海关与境外海关之间的行政互助协议安排,加强情报交换、人员培训和执法技术交流方面的国际合作,遏制假冒和盗版产品的国际流通。
5、加强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知识产权保护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的检查和指导。
做好展览会参展企业筛选把关工作,严禁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企业报名参加。
做好参展计划预审核,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比较集中的商品领域,要求企业提供参展宣传图案、画册等,进行预审查,防止企业侵犯他人专利、商标等。
做好参展场地预检查,实地检查企业布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责令企业整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规行为。建立参展商品知识产权档案及信息库,抓好展会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主要措施
1、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开发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改革开放的实验田,也是外商进出频繁、投资集中的经济特区,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尤其重要。要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普及基本知识。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宣传国家和开发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效、经验,并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曝光。
2、严厉查处重大侵权案件
依法从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国内外市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工作的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各地要针对本地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以震慑犯罪分子。
3、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沟通与合作机制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商分局、海关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经常与外商投资企业交换意见,推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沟通机制,定期召开部分重点外商投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了解其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对外商在开发区投资企业投诉的专利和商标等案件进行督办查处。
4、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手段,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坚决打击侵权和假冒知识产权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根据开发区实际,选好切入点,突出重点,带动一般,把日常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真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惩治害群之马。
(三)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1、通力协作,联合执法
积极组织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行动,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逐步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各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积极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加强地区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防止地方保护,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涉嫌构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机关。
2、建章立制,长效监管
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3、畅通信息,鼓励举报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开发区保知组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向开发区保知办报送工作简报,执法行动结束后10天内应向开发区保知办报送执法情况。
建立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等疑难问题,各部门及时向上级对口机关请示;对在执法工作中查处的群体或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侵权案件以及其它重大涉外案件,要及时向开发区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
为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连云港开发区与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签订了共建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的协议。自协议签署以来,开发区就落实共建协议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加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协议精神,连云港开发区在连云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基础上建立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督办案件。
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的科技人员深入各企业广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帮助企业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科技人员、承担各类自主创新科技项目的研发人员和项目申报人员参加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学习,提高科技人员科学素质,提升开发区企业知识产权策划能力。动员企业申请专利及时保护自己的研究开发成果,提高企业的科技竞争能力。经过不懈的努力,2010年上半年,开发区企业申请专利71件,其中发明专利42件,获批授权专利28件,各项数据明显提升,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占市科技局年度考核目标的59.17%和67.74%,在全市排名第一。
四、对下一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
继续利用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平台,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功能,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招商引资环境:
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延伸服务网络;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加深开发区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认识,积极组织园区内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保知培训;
制作宣传广告牌,积极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认真贯彻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工作,积极配合企业开展各项知识产权运用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申报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省专利实施推进计划项目和专利新产品;
制定连云港开发区专利奖励办法和名牌产品奖励办法。专利申请量,名牌产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量争取新突破;
加强科技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科技管理队伍,逐步完善有关知识产权工作扶持政策,努力工作,完成市知识产权局下达的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