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小微企业虽然作用巨大,但目前生存状况十分堪忧,探究原因,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税费负担过重,企业难以获得直接融资,招工难用工贵,生产成本剧增,以及享受不到相关优惠等;二是政府部门大多重视规模以上项目,对扶持和发展小微企业关注相对较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费负担过重,制约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各项税率依然处于较高水平,小微企业生存压力较大。目前,小企业需要缴纳税项、费金较多,且大部分与大企业适用的税率相同。一些小企业反映,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社会保险费等税费加总仍然占到企业税前利润的40%以上。
二是流转税占比过高,企业负担增加。根据调查显示,企业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进出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流转税合计占比较高约为66.7%,导致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挣得不多交的不少”。以批发零售类小企业为例,其上下游也多为小企业,有些供应商甚至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纳税企业的负担、生产经营成本增加。
三是税负挤压利润空间,也是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较高的纳税标准,一方面,不利于小企业增加利润留存,增强承债偿债的融资能力,不利于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一些小企业出于避税目的,不愿意披露过多的经营信息,使得银企信息不对称,影响其信用评级,加大了其融资难度。
(二)融资难融资贵,制约企业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政府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金融部门很少予以青睐,因此在贷款融资方面支持力度不够,市场稍有波动,就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企业需要资金就要融资,但目前金融部门融资手续繁杂、条件苛刻,部分企业只有望“银”兴叹,无奈选择民间借贷,但民间融资利率较高,平均利率达2分,有的已达4分甚至更高,导致企业融资成本较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三)企业用工较难
小微企业很难聘用到学历高、技能熟的人员,主要由于这些人员又不愿意到小微企业工作,用工大部分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劳动力,他们年龄都偏大,缺乏技能方面的培训,有的企业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对有技能要求的岗位工人进行专业培训,也没有资金对大批劳动力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即使企业聘请专业人士、投入资金开展技能培训,这也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生产成本较高
小微企业抗击打能力较差,随着市场的波动,受国际国内大环境的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原材料价格不断上升,再加上企业的融资成本、用工成本较高等诸多原因,致使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越来越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这一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根据目前小微企业生存现状,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要有所突破,办法上要有所创新。因此建议县金融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号)、我省出台的《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苏政发(2011)153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范围和力度,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上降低门槛;开辟小微企业信贷“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小微企业设立独立的审批和信贷标准,推广灵活高效的审批模式,对符合全县产业规划的小微企业,要给予优先受理、优先审议、优先安排资金等支持;要创新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提前审核续贷材料,简化续贷手续,与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有效对接;进一步健全间接融资服务,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担保组织,鼓励微小企业采取集体合作制形式成立集体担保机构,成立信用保证协会等,为其成员提供担保;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等业务,扩大抵押担保范围;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对有困难的正常企业,允许其提前申请,合理展期在信用记录上延缓评价。梳理现有政策,推出政府贴息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以低于市场利率向微小企业提供扶持基金。
(二)全面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针对小微企业的税费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治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意见》(苏政发〔2011〕168号)等文件。
为此建议,县相关部门应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加强软环境建设,取消、取缔文件规定的项目税费,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项目,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收费管理制度,并将收取标准、收取依据在办事窗口予以公布。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发展前景好、高科技或高税利等实体经济;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按文件精神制定优惠政策,例如,税收方面对小微企业初创3年内免征所得税,4-6年所得税减半;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合同3年内免征印花税;对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许提担保赔偿准备,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差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新建新购生产经营场所,5年内免征房产税;投资入股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股权转让免征营业税等;融资方面有担保扶持和贷款贴息等;财政补贴方面有资本金补助、创业培训补助等;开通申办小微企业的“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允许多种形式创办企业包括住宅内设立公司并免征房产税等,真正做到为小微企业卸重负、添动力,促发展。
(三)健全立体式培训与招工机制,多渠道缓解小微企业用工问题。
将中小企业职工的培训问题列入政府的工作日程,在政府承担主要资金、企业和个人少出一点的情况下,建立三方出资的培训基金,依托县人社局培训中心平台加强员工技能培训,让职工熟练掌握技能,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依托县职教中心优势,开办适应小微企业需求的专业,为企业输送优秀的技术人才。企业要加强与人社局联系,采取劳务输入奖励等措施,鼓励企业在外设立招工联系点,拓展招工渠道;加大技术工种培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实习生招聘,积极引导应届毕业生到本地工业企业就业,加大农民工返乡工程力度,鼓励在外地打工的技能型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多渠道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四)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引导创办适应产业链发展的企业。
党委和政府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将创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将培育小微企业视为培育大企业的摇篮,给予更多扶持政策,精心呵护。
新闻媒体应该大造舆论,使“创业光荣”、“办企业光荣”的思想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劳动者在稳妥的条件下大胆创业,积极创业,在全社会形成“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社会氛围。
建议由工商联鼓励引导经济组织开办创业孵化基地,借助各类行业、各种规模的会员企业这一庞大资源,应使更多小微企业获得成功人士的帮助和辅导,利用我县地方资源、产业、行业优势,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引导鼓励创办符合我县产业、行业特点、适应产业链发展的小微企业,以便于减少小微企业因原材料因素造成的生产经营成本。有关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可在孵化器先行先试,边摸索边完善,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沟通协调,使小微企业更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地域特色,扶植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链条式创业项目,以扶持和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真正发挥工商联及其它经济组织创业孵化基地的带动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