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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陈兵 发布日期:2014-10-08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2014年度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我市明确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如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可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或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  

         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职工的努力付出,为引导和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的基础上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根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作的通知》精神,并依据我市2013年社会经济状况和2014年宏观经济发展目标,我市明确了201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发布实施意见,其中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5%,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5%。  

        经济效益好 应为职工加薪

  按照我市新发布的201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下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因生产经营状况执行工资增长下线有困难的企业,要依法履行相应民主程序,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向职工和工会说明情况。

  与此同时,各类企业应按照当年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落实职工工资增长。  

        一线职工涨薪不低于平均增幅

  为了体现企业工资增长向一线职工倾斜的宗旨,我市明确,企业应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同时,适度提高基本(岗位)工资在工资总额构成中的比重,发挥工资分配制度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此外,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劳务派遣职工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本企业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工资增长不应高于下线。

  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各县区人社部门、各类资产管理(集团)公司应加强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切实做好工资指导线的落实工作。 (编辑:孙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