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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企业如何应对上市新规
信息来源:民企之窗-连云港日报 周莹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次数:   字号:【

    11月30日,证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并宣布了IPO重启时间表。按照预计,IPO或在春节前开启,证监会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目前通过证监会审核的企业有83家,港城的太平洋石英名列其中。

    ■上还是不上这是个问题

    根据市金融办8月份拟上市公司摸底,目前我市拟上市企业有20多家,其中大部分的企业集中在制造业领域,电子、酒业、照明等消费类制造业企业是其中的亮点。

    “不是所有优秀的企业都会选择上市,但是每一个上市的企业都是优秀的企业。”市金融办负责人说,目前我市已上市企业6家,恒瑞医药、康缘药业、连云港、日出东方、黄海机械、如意集团6家企业代表了我市优质的产业类别:医药、港口物流、新能源设备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农业。截至三季度,我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47.08亿元,派现19.22亿元,其中恒瑞医药派现金额超过募集资金。

    业界人士表示,上市是把“双刃剑”,上市后,上市公司处于公众监督范畴,公司的运行质态将直接反映在公司股价上。2012年以来,我市上市公司曾受外部消息影响,出现了或高或低的走势。

    ■漫漫上市路走起来并不容易

    “这次IPO重启变化是非常明显的,中国股市将从严进宽出转向宽进严管的新时代。”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

    企业自主决定发行时点。《意见》指出,发行人通过发审会并履行发审会事项程序后,中国证监会即核准发行,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证监会表示,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解读,这就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合适的时间发行新股,不需要积极地“入闸”。

    老股转让可操作。《意见》指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公开披露。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将有助于风险投资者将关注点投向制造业企业,帮助他们完成股份制改造,加速企业通过上市融资扩大企业生产规模。

    约束中介机构。《意见》推出的措施主要有:明确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在发行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责任,划清责任边界;加大对业绩“变脸”的处罚力度;加大过程监管;明确信息披露重大违法时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等。机构分析师表示,这个新政将让证劵公司更加严格审核企业,让真正的优质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让做假业绩的企业被挡在股市之外,确保投资者利益。

    专家认为,新的上市条件看起来是为企业松绑,但是对上市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上市公司不仅要有真业绩,还要有过硬的资本运作经验。而这是连云港企业非常缺乏的,需要后天学习的。

    ■上市后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港城某上市公司董秘告诉笔者,新的《意见》对投资者利益有了更多的保障措施,特别是强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赔偿责任。这就要求上市公司要更加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确保企业信息的透明、公开。

    《意见》指出,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必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信息披露严重违法,影响对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判断的,将要求发行人回购已经发行的新股,要求控股股东购回已经转让的限售股等等。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上市公司整体治理质态良好。随着新的社会责任指标出台,我市企业必须跟上这种变化,才能在股市风云变化中继续保持自己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同时,原有的上市公司管理制度也需要根据新的变化进行调整,确保上市公司运行连续性。  (网编:孙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