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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双百工程”的意见
信息来源:公告栏-市委统战部 市工商联 发布日期:2015-05-11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新一代领军人物和新生代后备人物,经研究,决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双百工程”(简称“双百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优先和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以培养急需紧缺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为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机制,创立尊重成长特点、鼓励形式创新的培养模式,打造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引领作用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军人物队伍和新生代后备队伍,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和产业强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选拔培养100名引领作用显著的领军人物和100名发展潜能较大的新生代后备人物。
    三、工作方案
    (一)人选范围:
   “双百工程”人选主要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选拔,其他新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也可选拔。
   (二)推荐对象:
    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科技研发高级人才中,选拔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领军人物100名;非公有制经济新生代后备人物100名。
    (三)人选条件:
   “双百工程”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领军人物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社会认可度高。领军人物要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多年来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群众认可,有较高的赞誉度。
   2、专业贡献突出。领军人物应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企业业绩比较突出,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
    3、团队效应明显。领军人物应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凝聚人才,所带领的团队有较强的攻坚能力,能通过创造性的工作实现自身和团队的价值,企业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引领作用显著。领军人物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在企业创新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同行业中处于领跑者的位置。
    新生代后备人物参照以上标准,条件适当放宽,注重考察发展潜力和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较强。政治坚定;有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自身素质较好,并有较大提升空间。
    2、发展潜力较大。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处于上升期。对前景广阔、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高新产业负责人优先考虑。“创二代”中的优秀人才优先考虑。
   (四)考核管理:
   “双百工程”坚持培养培育和推荐使用并举的原则,坚持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结合的原则,坚持超前规划和持续发展相济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
    1、“双百工程”人选选拔的具体办法。(1)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调查摸底,排出初步人选,初排人选可由组织推荐和自荐等方式产生。(2)对初步人选进行指标测评和综合评价。(3)研究确定人选,建立《“双百工程”人选信息库》。
    2、“双百工程”人选的考核工作。全面加强人选培养培育和实绩考核工作,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建立《“双百工程”人选管理档案》。考核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进入管理档案作为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培养措施
    (一)政治引领优先。加强对“双百工程”人选的思想引领。根据人选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培养、培育,引导和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对新生代企业家,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同时加强传承教育。
    (二)培养教育优先。加强“四信”教育,让人选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有针对性分层次建立培育机制,提升参政议政能力、转型发展能力。组织到国内外领先的企业现场接受教育,提升层次和素质。对新生代人选,优先安排到中央和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加强创业技能和传承教育,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三)推荐使用优先。推荐安排优秀的人选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各级工商联、行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领导职务,组织他们参与民主政治实践,扩大他们的有序政治参与,提升人选的社会知名度。组织开展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光彩事业之星”等表彰活动,不断激发他们争先创优热情。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报道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组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请成功企业家引路、引导,多角度全方位展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成果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先进事迹,不断增强“双百工程”人选的荣誉感。
    (四)服务发展优先。搭建环境发展、融资服务、公共服务三大平台为企业优先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的典型问题,联手行动,快速处理相关投诉。采取多种方式无偿为人选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构建银行、商会、企业和担保机构相互合作的“银商企保”互动机制,促进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有效对接、联动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培训,引导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强与市有关职能部门的联手联动,在企业的技术创新、品牌创建、人才培养、节能减排、安全发展和产业集聚等方面,聚焦政策资源,整合服务要素,形成推动合力。对突出贡献者以及有发展潜力的高新产业创业人员,积极争取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建立领导及机关干部与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倾听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呼声,帮助、协调解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人选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
    “双百工程”实行市、县(区)工作联动,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分层次、多渠道、全方位选拔和培养。市里设立“双百工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经济联络处。各县区委统战部、工商联以及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要根据“双百工程”培养目标的计划和要求,做好人选推荐和日常配合工作,确保顺利实施。2015年上半年要完成对全市非公经济人物的调查分析、摸清底数、选拔推荐工作,并完成首批“双百工程”人选确定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补充,到2017年达到“双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