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后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连云港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连人社规〔2013〕5号),决定开展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进站博士后奖励和博士后科研资助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新建博士后站奖励
2015年度获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
(二)新进站博士后奖励
2015年度引进并已办结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
(三)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
1.博士后已办结进站手续,在站时间超过一年;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国家和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由设站(基地)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认定。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提出奖励和资助建议。
(三)审核批准。根据连人社规〔2013〕5号文件和专家评审认定意见,市人社局会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批准,确定各项奖励和资助额度。
(四)经费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审批结果,按规定拨付奖励、资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新建博士后站奖励
1.《连云港市新建博士后站奖励申请表》;
2.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站(基地)的文件复印件。
(二)新进站博士后奖励
1.《连云港市新进站博士后奖励申请表》;
2.博士后人员学历学位、身份证明、进站批复、与设站(基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3.博士后研究成果(研发项目)鉴定证明复印件;
4.研究成果(研发项目)试产、投产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
1.《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请表》;
2.博士后人员学历学位、进站批复、三方协议、个人奖励、发表论文等相关个人能力业绩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分类别将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一份),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人社局专家处(朝阳东路1号319室)。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lyg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胡学锋
联系电话:85837803
电子邮箱:
lygrsjzjc@163.com
附件:1.连云港市新建博士后站奖励申请表
2.连云港市新进站博士后奖励申请表
3.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基金申请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