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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太阳能行业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参政议政-信息调研部 发布日期:2010-01-22 浏览次数:   字号:【

政协连云港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史道友、胡宾、陈士斌、张文平、陈锦楼、傅伟军等委员

 

新能源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我市工业发展的三大方向之一,作为我市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太阳能行业近年发展迅速。我市现有近40家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拥有60多个太阳能热水器品牌;有6家生产太阳能单晶硅、多晶硅、组装太阳能电池的企业。去年以来,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太阳能行业加快技术创新,努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扩大市场、规范销售,防范资金、技术、债务风险,形成了有一定抗风险能力的科技型太阳能企业群体。在困难面前,投资不减力、经营不减少、用工不减员,2009年实现整个行业的逆势上扬,完成销售收入近6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近60%。太阳热水器远销世界100多个国家,太阳雨、阳光晶源等光热、光伏企业已经是国内知名的、一流的太阳能企业,我市也成为全国重要的太阳能产业基地之一。

随着我市太阳能行业不断壮大,发展空间的不断拓展。在新的一轮发展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和研究,并给与必要的重视:

1、相当部分的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同质化严重,特别是太阳能热水器,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独立开发技术的还不多;光伏产业多数核心技术,特别是相当部分的硅材料还依赖进口。在整个产业链中,原料、技术和设备还受国外诸多制约,这使得我市太阳能企业的利润相对较低。

2、市场渠道运作面临窘境。“家电下乡”工程为我市太阳能行业开辟了广阔市场,但太阳能市场的拓展计划仍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其快速发展和普及的瓶颈之一。

3、我市大部分太阳能中小企业的再发展空间还受土地指标、大企业大项目的挤压等因素的制约,生存能力仍十分脆弱。

如何充分发挥出我市独有的区位和产业优势,使我市的太阳能产业实现质的突破,从而推动我市的跨越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1、研究制订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在我市已出台《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研究制订太阳能产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我市光伏、光热太阳能出口量大,出口国家多,企业数量多,已形成产业集群,上、下游产业链已逐渐形成,具备建设成为国际上太阳能生产基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建议在我市的发展战略上,明确打造国际知名的太阳能生产基地的目标定位。

2、加大对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开发利用太阳能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太阳能产业发展。对具备一定研发能力、拥有专利技术和独立知识产权的企业重点开发的太阳能利用项目,予以适当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或投融资方面的支持;生产单晶硅、多晶硅的企业是耗电大户,在支持企业发展过程中,以更大的政策优惠,吸引消耗资源只有单晶硅、多晶硅1%的太阳能硅基薄膜等新项目的落户;加大对太阳能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引导相关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尽快占领太阳能技术的制高点,推动一批太阳能骨干企业实现规模化发展。努力拓展有效的国际、国内融资方式和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开发利用太阳能工程。

3、加强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35家重点企业筹建太阳能技术创新工程中心,全面推动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创新工作。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进行光热、光伏技术基础性研究工作;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实行产学研联合,开发具有自主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发展太阳能产业。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全国首家太阳能专业——淮海工学院新能源专业的发展,培养太阳能行业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通过委培等方式与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培训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制定落实从海外国外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良好条件。

4、营造促进太阳能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太阳能行业协会在信息共享、项目申报、规范行业竞争等方面的作用。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定期听取太阳能行业发展情况汇报。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具有国际水平的太阳能行业发展论坛,扩大我市太阳能产业的影响力。开展太阳能开发利用专业培训和科普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太阳能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协调组织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单位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太阳能光热系统、光伏系统设计规范的培训。将开发利用太阳能作为低碳经济或建筑节能的主要工作抓手,并列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