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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参政议政-信息调研部 发布日期:2010-01-22 浏览次数:   字号:【

政协连云港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市工商联
 
    近年来,在省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担保体系的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作出了一定贡献。全市各类担保公司从最初的几家发展到目前近200家,10余家担保机构获得国家、省担保专项资金的扶持近3000万元。市财政先后向市格斯达担保公司注资50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达到了1.5亿元,成为全市担保行业的“领头羊”。但总体上看,我市担保体系的建设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还不相适应。
    一、存在问题
    (一)总体规模较小。我市现有近200家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本约3500万元,60%以上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
    (二)银行合作门槛偏高。国有商业银行一般要求合作担保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江苏银行要求合作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000万元。全市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只有76家,还有102家虽然成立了但还未真正发挥作用。
    (三)放大系数小。我市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普遍在3倍左右,但许多担保公司由于自身条件的制约,其业务量难以达到3倍,不仅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大大折扣,还不利于向上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企业享受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基本条件是担保机构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比例不低于3倍)。
    (四)担保机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开展中小企业信息担保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应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损失的责任一般是3:7或2:8,但目前银行为规避贷款风险,要求担保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五)管理不够规范。担保市场还比较混乱,有的以担保公司名义进行民间借贷甚至非法集资,有的通过收取保证金放大担保倍数,有的进行关联企业担保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使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谨慎。
    二、有关建议
    (一)加强对担保资源的培育、支持和整合力度。建议政府牵头组织经信委、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对担保市场进行梳理、规范和整顿,整合现有担保资源,力求培育转化更多的担保公司达到与银行合作的最低门槛,培育转化一批单体规模过亿元的担保公司。市、县区政府在资金注入和税收优惠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扶持力度,力求惠及到更多的担保公司。
    (二)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协调力度。人民银行、银监局进一步加大与各商业银行的协调力度,力促各商业银行降低对合作担保公司的最低资本注册额度要求,担保放大倍数力求达到5倍,同时按比例与担保公司共担风险。
    (三)加强对担保公司的规范管理。中小企业局牵头,将所有担保机构纳入备案管理,成立并发挥担保行业组织的作用,着力在担保业务培训和担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力争通过2至3年的时间,我市担保公司的整体规模和素质有一个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