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连云港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市工商联
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所拓宽,民间融资市场有所发展。陆续成立和运行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合作社为广大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快捷、灵活的资金帮助;一批理财公司通过担保、公证、利率控制等方式在民间借贷阳光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总体上讲,我市民间融资市场的发展还很不充分、不活跃,与浙江、福建地区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有调查显示,在民间资本活跃的浙江,民间借贷的融资规模已达数千亿之巨。许多专家学者表示,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路径之一就是必须探索开放民间融资市场,建立多种形式的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金融机构,把“草根”金融进一步放宽,让更多的民间资金浮出水面,发挥他们灵活的特点和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巨大作用。
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章立制,正面引导,充分挖掘我市民间融资潜力
按照《江苏沿海地区开发规划》的要求,适度超前的探索建设有更多民间融资载体参与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市场。成立金融办牵头,以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民间借贷管理办公室,并赴浙江、福建等民间融资发达地区进行学习考察,结合连云港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重点在开办民间借贷公证制度、中小企业之间开展资金互助以及开办个人委托贷款等方面加大引导、鼓励和支持力度;在民间借贷主体、借贷最高限额、利率、投向、最高收益等方面进行明确,让民间融资阳光化,逐渐消除人们对民间融资的误解、曲解,从而不断挖掘我市民间融资的潜力,使民间融资成为一种现有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
(二)建立监测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充分保障民众的财产安全
凡是涉及民间融资的各类机构、合作社和公司都要到指定专门机构登记审批,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监测网络体系,实行监测月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反映其经营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对一些理财经纪公司高利息、高回报等“诱导”行为进行整治规范,从而切实保护民众的财产安全。同时,要预防黑恶势力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