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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与建议
信息来源:参政议政- 发布日期:2010-01-27 浏览次数:   字号:【

2009年下半年,在市政协办公室、经科委和市工商联的联合组织下,市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就事关我市富民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金融危机以来,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难更加突出。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相继出台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一)融资实绩稳步增长

2008年,我市中小企业实际贷款的总量和所占全市全部贷款总量的份额都实现了实质性的提升。中小企业贷款总额达484.5亿元,约占全部贷款总额的70%。中小企业新增贷款73.5亿元,小企业新增贷款42.3亿元,分别占全部新增贷款总额和中小企业新增贷款额的75.4% 43.4%20091--6月份,新增贷款达143.6亿元,其中中小企业新增贷款88亿元,小企业新增贷款54亿元,分别比去年全年的实绩净增了4.5亿元和11.7亿元。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总量已占全市总量的半壁江山,市工行、交行等一批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贷款实绩已名列全省的前列和苏北第一。

(二)融资渠道持续拓宽

我市的民间融资正在激发,各县区相继成立并运行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合作社,为广大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快捷、灵活的资金帮助。一批理财公司通过担保、公证、利率控制等方式在民间借贷阳光化操作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各县区积极组织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的工作,东海县民营企业公司在境外上市实现零的突破。

(三)融资业务不断创新

我市各金融机构围绕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结合本行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业务。一是创新服务机构。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在全省系统内率先成立了首家小企业信贷服务中心。二是创新信贷产品。市工商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先后推出政府集中采购融资、小企业联贷联保、专业市场小企业融资等专为小企业服务的产品。三是创新信用评级方法。金融机构开始尝试将中小企业纳税额增长率、用水用电量增长率等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变化的指标纳入评级体系。四是创新担保方式。已陆续增加了存货抵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及时贷款的新业务。

(四)融资服务支撑得到加强

各县区和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服务中小企业,努力缓解融资困难。一是东海等县区政府和部分银行相继专门出台了针对中小企业信贷工作和实绩的考核激励措施,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市财政、人行等部门近两年积极帮助江苏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向上争取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达800万元。三是突出重点支持担保体系的建设。市格斯达担保公司获得市财政5000万元注资扶持,10余家担保机构获得国家、省担保近3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提升了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贷款规模的能力,也调动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2008年全市已纳入备案的44家担保机构为1566家中小企业担保贷款31亿元,同比增长55%20091--6月份担保实绩同比又增长了133%。四是市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了“银企合作”等一系列活动,富有成效的助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二、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制约依然十分突出

调研中得知,20091-6月份,我市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和小企业新增贷款总量虽都有所提升,但其贷款占全市的份额却呈现较大的回落,分别比2008年下降了14.1个百分点和5.8个百分点。占全市企业总数99.99%的中小企业,仅有16%左右的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过贷款,80%以上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依靠民间渠道融资和企业自身的逐步积累,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困难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将在较长时期内都是影响和制约着中小企业跨越发展的瓶颈。调研中来自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等各方面的代表们相对集中的对以下情况给了较多的关注: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仍比较狭窄

由于我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相对滞后,银行体系建设步伐亟需提速。华夏、招商、民生等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尚未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江苏沿海大开发呼唤着鼓励连云港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早日出台,现行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当前特别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小型金融机构,缺乏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手段。我市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窄、相对滞后。民间规范融资发展不充分也不够活跃,中小企业向地下钱庄融资的情况较为普遍,不但造成生产经营成本高、而且社会遗留问题多。针对中小企业的多渠道融资市场的培育尚未破题。

(二)担保和抵押难仍是制约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障碍

1、担保机构的发展缓慢。一是担保机构的总体规模较小,平均单个担保企业的注册资本只有3529万元。二是银行合作门槛偏高,已有的担保机构资源的利用很不充分。银行普遍要求合作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在3000万元,甚至5000万元以上,我市60%以上担保机构无法与银行形成担保合作的实绩。三是担保实绩放大系数小,我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实际担保放大倍数普遍仅为3倍左右。四是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至8月底,全市已纳入职能部门备案管理的担保公司只有44家,还不到全部登记注册担保机构的四分之一。由于银行合作门槛偏高,加之对担保机构缺少统一的监管,有的担保机构事实上在以其名义从事民间借贷甚至非法集资。

2、融资抵押成本过高手续过繁。对于融资抵押成本过高的问题,部门、企业和银行共同反映强烈。贷款企业不仅要支付2‰的担保费,还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机器设备抵押评估、登记等反担保手续,其综合费率高达5‰。我市在土地房产抵押登记中有时间长、费用高、手续繁杂以及多次重复评估、少数登记的评估机构实际评估垄断等情况的存在。

(三)中小企业融资的总体环境仍有待进一步优化

根据对提出贷款申请未能获得银行审批的310家中小企业调研分析得知:有41.4%的企业缺乏有效抵押;有22%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下降,企业财务指标不符合要求;有15%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环保要求;有12.6%的企业市场不明朗,缺乏定单;有9%的企业因之前有不良贷款记录,近期虽有市场也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自身素质远不能适应银行放贷的刚性要求。帮助贷款主体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已成为融资环境优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引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素质提升方面仍有着较大工作空间,政府亟需牵头建立起系统完整的中小企业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市金融办的牵头作用仍需加强。政府对各相关职能部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考核及导向力度也需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务环境确需进一步优化。

三、关于促进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几点建议

我们建议主要从加快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服务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等三个层面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

(一)加快直接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银行体系建设方面。建议在加快编制我市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规划的同时,研究编制我市针对服务中小企业分层次的融资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充分认识大金融富国强市的同时,树立小金融富民的观念。既全力支持大银行发展,也大力发展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担保公司;既畅通间接融资渠道,也大力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借连云港在江苏沿海大开发中的龙头作用和国家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建设江苏沿海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密集地。建议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鼓励在我市新设金融机构最具吸引力的政策措施。相关职能部门以江苏沿海大开发为契机,积极向上争取设立沿海开发区域性专业化银行,力求其总部设在连云港,千方百计吸引多种主体的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同时积极调研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向下拓展,在民营经济发展较快又有迫切需求的镇村及园区设立服务点,激发我市整个银行业的发展和活力。建议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江苏银行和东方农村合作银行等对中小企业服务贡献大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工作的组织力度。

2、直接融资方面。建议市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我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根据规模的不同分类指导服务,总结现有中小企业成功上市的路径和经验做法并及时加以推广;积极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设立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3、民间融资方面。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赴浙江、福建等民间融资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和专题调研,研究我市民间融资潜力的挖掘。在加强我市现有各类资金合作社、理财公司的监管、规范和提升的同时,按照《江苏沿海地区开发规划》的要求,适度超前的探索建设有更多民间融资载体参与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市场。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服务体系

1、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建议市政府组织经贸委、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等市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资金注入、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对我市现有担保资源进行整合、培育和扶持,力求培育转化一批达到与银行合作的最低门槛的担保公司,培育转化一批单体规模过亿元的担保公司;建议各商业银行主动争取上级行支持,推动下调对担保公司的最低资本注册额度的合作标准,使更多的担保机构能为企业担保放大倍数,力求达到5倍以上,同时按比例与担保公司共担风险;建议将所有登记注册担保公司都纳入备案管理,引导和发挥各级担保行业组织的作用,推动担保机构之间的联合,加大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的组织化程度,着力在担保业务培训和担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2、建立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建议应急互助基金的建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组织推动、财政注资引导、企业自愿认缴为主的方法。市县(区)两级财政应先期拿出一定的引导资金。对加入互助基金的企业,在贷款续贷手续办理过程中或经营遇到突发事件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时,进行应急互助融通。互助基金借款期限可一般控制在半个月之内,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互助基金委托政府有关部门设立专户管理,市财政局、审计局加强资金监督,由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定应急互助基金方案和章程,制定相应的应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3、规范抵押登记行为。建议市政府组织财政、土地、房产、工商等部门研究出台统一规范企业贷款抵押登记规定。支持鼓励有专业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入备案参与土地评估业务竞争,抵押登记费用应按最低标准执行,抵押登记手续限时办理,土地房产评估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尽可能延长评估时效。

(三)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务环境

1、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联动机制。注重发挥各级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我市金融生态县建设步伐和工作的力度,在不断为中小企业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基础上营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议市政府对我市金融办的职责配置等进行加强,有效发挥金融办的牵头作用。建议建立市中小企业融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援助中心,可挂靠人行连云港支行,负责受理重点支持和保护的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关于启动协商机制的请求。建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共建共享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平台和信用征信系统的具体措施,逐步解决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共同研究小企业贷款呆账提取、核销和税收政策,通过实施税收优惠鼓励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

2、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撬动力度。建议我市增加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出台针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工作绩效的考核激励办法。同时,主动争取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撬动资金适当向我市倾斜,扩大财政撬动资金的覆盖面。

3、加大培育、培训力度,千方百计提升中小企业的素质。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解决中小企业的素质分类分步提升工作,并列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建议在市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下,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以各县区为责任主体,全面实施新一轮中小企业发展振兴计划,从资金支持、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等方面给以到位务实的帮助,全力提升中小企业的素质。

 

领导批示:

市长徐一平同志20091110日的批示: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促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政协的报告很有价值,请发改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报告所提出的问题:一是在研究编制我市金融发展相关规划时予以重点考虑;二是要研究吸纳报告所提建议,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常务副市长张同生同志2009117日的批示:请市人行研究拟办意见。

 

注:此文为2009年市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调研课题,课题组成员有:徐晔宇、高建中、史道友、穆风华、汪晓峰、赵洪刚、徐建标、陈国华、王洪海、李家才、汪大富、杨辉、 君、王振华、陶晓玲、张伟,执笔:徐晔宇、王祥、席剑浩,获全市工商联系统第五届调研成果评比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