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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榆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发展的探讨
信息来源:参政议政-赣榆县工商联 发布日期:2011-08-25 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的短缺经济时代已经结束,农业市场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农业增产已经不能实现农民的增收,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逐渐减弱;资源配置分散,生产资料浪费严重等问题更加凸现出来,与日益发展的社会化大市场存在很大的不适应性。因此,补充和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过程中,随着全国、全省农民合作组织的不断涌现,赣榆县不少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也应运而生,这些组织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把农民有效的组织起来,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赣榆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调查

赣榆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萌芽,其后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2007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施行后,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农民自觉自愿参加,积极性高,热情高涨,已初步呈现出多形式、多领域发展的良好势头。据调查统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截止目前,累计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277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总数为13296人,带动农户数为8.11万户,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3.29亿元,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获利5000元以上。

从发展情况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呈现出五大特点:

1、合作形式多样。在组织形式上,既有基层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也有区域性的联合社以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其中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占到80%以上。在合作机制上,不仅有劳动、技术、产品的联合,而且有资本的联合,目前出资入股的合作社占到20%以上,反映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在利益分配上,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利益出发,采取了服务让利、最低保护价保利,以及按交易量返利、按股分红等多种分配形式。

2、创办主体多元。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牵头对象看,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种养大户创办。以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利用生产、经营购销等优势来组建,这类约占40%,如墩尚泥鳅养殖大王乔宗军牵头创办泥鳅行业协会等;二是技术部门领办。以农技部门利用技术、服务等优势组建,约占10%,如欢墩镇芦笋协会、厉庄镇大樱桃协会、宋庄镇海水养殖协会等;三是龙头企业带办。以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其加工、品牌、营销等优势组建,约占17%,如金山镇的徐福茶叶协会等;四是村级组织主办。以村级基层组织利用组织优势组建,约占33%,如沙河颜庄蔬菜等合作社。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呈现了不同的特色,发挥着不同作用。

3、覆盖领域广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涉及各产业。在137家合作社中,属农业类的占85%;属林业类的5家,占15%,其中有生猪、粮食、茶叶、蔬菜、食用菌、生姜、西瓜、林木、黑莓、蚕桑、芦笋等近20个特色产业。合作内容也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所有环节,从过去提供生产、加工、仓储、运销、技术信息某一项或几项服务,发展到实行产加销综合服务。

4、组织运作规范。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合作组织在规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逐步实现产权明晰化、管理民主化、财务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经营效益化的五个化目标。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增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入手,按照四有创建标准,对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进行引导,明确规定专业合作组织成立要经过农业局的确认;要求各专业组织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实行民主管理;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享有平等权利,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利益分配以社员的农产品投售量或贡献大小进行返利为主,并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服务逐步优化。在服务过程中,重点抓好一个对接、两项服务、三个帮助,不断推动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一个对接,即落实农经服务中心与各合作组织有效对接,及时为社员提供市场供求和生产技术信息,同时积极引导各合作组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挂钩,多方了解相关信息,掌握新技术。二项服务,即免费为合作组织测土配方,有利于节约成本、减少污染、提高品质;免费为合作组织会员注册农民信箱,使他们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各类免费农业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和本社内部信息传递的服务,给社员搭起一个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三个帮助牵头人组建合作社,帮助合作社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帮助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的成效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和发展农村经济上,很好地解决了政府不了、部门不了、龙头企业不了、农民单家独户不了的许多问题,对于提高农业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的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

1、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有效地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不了,国家技术服务部门不了,农民自身不了的问题,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起到较好的补充和完善作用。近年来,赣榆县大力倡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村有合作社、镇有联合社、县有联合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2、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特色产业、优势产品,组织农民从事专业化生产,带动了许多专业村、专业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墩尚镇通过发展泥鳅行业协会,带动全镇及周边地区发展泥鳅养殖面积达2万余亩,年出口创汇3000多万美元,产值近3亿元,成为我国最大的泥鳅养殖基地。金山鹌鹑合作社带动鹌鹑养殖从业人员达3000余人,饲养量达2500万羽,成为苏鲁地区最大的鹌鹑繁育基地,被省政府列为重点扶持主导产业。

3、提高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当前,一方面随着国内大中城市市场准入门槛的提高,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价格上虽然有一定竞争力,但国外设置的技术壁垒繁多,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有效应对这一局面,单靠农民一家一户是难以做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发挥其组织载体优势,对内有效地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对外统一质量、价格,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护农民利益。沙河镇蔬菜生产合作社组织农民按统一标准连片种植,蔬菜质量高,达到无公害标准,市场供不应求。墩尚泥鳅行业协会更是参与制定各项标准,争取到了更大的话语权,成为全国有名的泥鳅养殖基地。

4、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是调节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力量,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致富,实现销售收入13亿多元。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通过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运销服务,密切了产销关系,丰富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容,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

5、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购买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加工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直接进入市场促进了农产品增值,拉长、拉紧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使农民可以分享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利益。据统计分析,全县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平均增收达到1200元以上。如紫菜交易所(专业协会),由于较好地解决了产品销售渠道不畅、技术服务不到位、质量难以保证、现金结算不及时等问题,参与交易的养殖户比没有通过交易所交易的养殖户不仅紫菜交易数量多,而且价格也略高,户均相对年增收可达3000多元。

6、促进了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内部发挥着教育、培训的功能,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培育和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民主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是农民学习法律政策、市场经济、科学技术、民主管理的好学校,对提高农民素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有效载体。

7、改善了政府对农业的服务方式。政府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扶持措施,减少了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并获得真实可靠的农业产销、科技和政策信息等,从而提高了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调控的有效性。特别是我国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增强,政府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组织这一载体,加大对农民和农业的扶持力度,从而在农业外向化发展过程中合法有效地支持农业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探索出了一些好的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管理体制不顺。一些干部和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发展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认为搞合作组织是倒退,分不清新型专业合作组织与过去那种大而全的统一经营模式的根本区别。同时,在组织管理上,农业、民政、工商、科协等部门都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事权不明,协调不够,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据不全调查,全县还有1200多个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伙组织,由于没有纳入登记,这些临时组织没有法定约束力,相关服务难以及时跟上,在保障农民利益方面存在隐忧。

二是发展规模偏小,竞争能力不强。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承和发展了过去农民搭伙求财合股经营的特点,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的现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平均会员为48人,入股会员100名以上的合作组织16家。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会员少,产值小,经营不成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

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机构运作不规范。现行多数合作组织缺乏严密、合理、完善的管理,致使其机构比较松散,难以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应有的重要作用。部分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没有规范章程,宗旨模糊,责任不清,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组织开展活动较少,会员联系不紧密,协会改组、解体频繁,甚至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空有其名。有的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利益导向不明,个别地方的协会牵头人只充当了外地商贩的代收人而没能更多地把广大农民的生产和销售组织起来,没有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是缺乏必要的运作资金,带动能力不强。调查资料显示,目前赣榆县仅有三家专业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多。由于专业市场太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运作资金缺乏,入社人数偏少,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不能真正起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由于缺乏必要的运作资金戒指,时常处于力不从心,组织无力的状态,从而缺乏号召力、战斗力。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辐射能力弱。调查资料显示,目前全县的40多家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中,年销售收入在0.5—1亿元的企业只有5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仅有4家,跨地区、跨产业的龙头企业更少。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结方式中,建立合同关系的龙头企业仅13家,有订单关系的仅6家。这些企业,大部分只是向农户收购农产品,根本没有从资金、技术上去扶持农产品的生产,收购价格也没有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货源多时就压价,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缺乏持续发展能力。

五是管理水平偏低,帮扶力度有所欠缺。由于农民大多是分散经营,没有管理和经营经验,没有基本的应变能力,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很弱。单家独户的农民没有能力进行更深层次的产品加工和深加工,无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比较效益低。同时,由于农村信息网络还不完善,信息进村入户渠道不畅,信息内容不稳定、不完整,在农产品推介及销售上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随机性。不少领导和农民市场观念淡薄,没有看到农村经纪人的重要作用,没有把培育经纪人队伍当作一项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缺乏市场竞争力。组织化程度差,组织与会员之间没有经验利益捆绑,抗御风险能力较弱。

四、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和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迅速,但它毕竟是在新的农业生产形势下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还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发展能力不强、管理制度不够规范、政府支持力度不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为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的建议和思考:

1、以促进自身发展为核心,引导合作组织加快规范化建设,强化服务力求完善一批。有关涉农部门应加强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提供优质服务上狠下功夫,保障和推进农民专业化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应有计划地开展办点示范工作,着力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农民带动能力强、市场能力看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其规范和完善组织关系、利益分配机制、运营机制,不断完善章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实现产权明晰化、管理民主化、财务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经营效益化的五个化目标。实行星级评定,按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A级、AA级、AAA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评选。确定A级为建设规范社、AA级为建设示范社、AAA级为重点示范社。A级以上可以申请市县产业化政策项目扶持;AA级以上可以申请省、部级项目扶持的合作社;AAA级的合作社将作为推荐评定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象。

2、以完善组织运行机制为依托,积极推动产业化经营,狠抓质量着力提升一批。要打破区域界限,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行业类别、产品属性重组联合,向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壮大,努力实现龙头型农民合作组织领办经营,带动产业发展的格局。针对主导产业加工环节薄弱的现状,引导农产品销售型合作组织向加工型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合作组织与主导产业互动。赣榆县东部沿海地区拥有62.5公里黄金海岸、3.59万公顷滩涂、7.2万公顷浅海域、近海10米等深线海域面积108万亩、近海渔场7000平方公里,水产养殖以及水产育苗业发展迅速;南部、中部地区土地肥沃、蔬菜、芦笋、草莓等农作物种植条件极好;西北地区盛产板栗、水果、茶叶等优质农产品。为此,应该突出地区特色,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培植壮大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比较优势产业,推动形成规模化生产、区域性布局的产业格局。同时,不断探索利益联结机制,改变单纯以分散农户参与的方式,重点吸收种养大户、贩销大户、加工企业、运输专业户、个体企业主等经营主体为组织成员,实现组织成员从短期松散型向以资金、技术、土地、金融、品牌等其它参股合作形式的长期紧密型转变;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农民的二次返利,使农民从一体化经营机制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3、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抓手,着力拓展合作组织功能,加强服务迅速提高一批。当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发展缓慢、科技素质不高、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农民合作组织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相关的学习培训,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外出参观学习,开拓视野,借鉴外地经验,提高他们的素质水平,加快发展步伐。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中,要突破单纯的技术服务或销售服务等模式,围绕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营销,注重产品精深加工、品牌整合和流通渠道疏通等功能的拓展,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产业发展空间,解决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和市场出路问题。

4、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重点,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加快发展积极壮大一批。真正树立起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就业产业化,关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关心农民,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推动力度,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政策引导机制,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合作组织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条件。对已经注册工商登记、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规模较大、带动农户多的星级合作组织,要优先安排扶持资金,优先推荐项目申报,特别是要简化工商登记程序,实行免费年检,促进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壮大。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政府财政可考虑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市场营销等服务。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要开展和加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努力探索小额信贷和扶贫贷款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间接到户的模式。

 

注:此文获全市工商联系统第六届调研成果评比二等奖。

 (网编:张健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