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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两点建议
信息来源:参政议政-市工商联 发布日期:2013-01-10 浏览次数:   字号:【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7个专项意见,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带着资金、技术、信息、市场到农村去发展。仅在市工商联年内组织开展的民企帮村活动中,就有100多家民营企业实施了253个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共无偿捐赠资金2515万元,完成项目投资16.49亿元,开展岗位技能培训3.01万人次,新增就业1.87万人,带动农民增收2.08亿元,企业也同步增加利税4.23亿元。实践表明,民营企业通过参与新农村建设,不仅可以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缺资金、缺市场、缺技术的重要瓶颈,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步伐,也为民营企业在农村实现“二次创业”创造了新空间。

    为进一步顺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要求,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更多地服务和参与“三农”发展,我们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力度,形成合力推动村企结对挂钩合作。建议由市农办牵头,经贸、财税、金融、商会和有关涉农部门参与,建立完善党委政府、商会、企业联动工作机制。搭建村企合作双方项目、政策、资金、信息等沟通交流的服务平台,鼓励以商引商引进项目和资金。

    二是注重政策资金引导,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率先参与。建议由市农办牵头,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其负责的国家省市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和行政资源的科学运用中,加大对组织企业学习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宣传,靠导向明确的扶持政策资金引导,调动民营企业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对正在实施或已取得明显成效的的帮扶项目,给予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上的倾斜;对民营企业发挥企业岗位技能培训优势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时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的扶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可排出一些像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招商引资等重点项目进行包装,帮助企业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支持。